​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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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

 

 

 

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案情介绍

 

顾女士与李先生(系顾女士前夫)因性格不合于2020年协议离婚,双方育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共同抚养女儿。离婚后,女儿跟随顾女士生活。然而,没过多久,顾女士突然收到法院发来的诉状,原来是李先生因抚养权问题将顾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并要求顾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

 

顾女士得知后立即联系律师,在听取了孔小佩律师的办案思路后,经过多方考虑,顾女士认可孔律师对于此类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委托了孔小佩律师进行维权。孔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向顾女士了解案件情况,经分析后立即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要求法院判令女儿由顾女士抚养,并由李先生支付相应抚养费。

在法院审理中,孔律师从女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顾女士对孩子学习的培养、对孩子生活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孩子的姥姥姥爷对孩子的照顾等等多方面综合论述,并举出大量证据,证明顾女士抚养孩子对未成年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经法院审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认可了孔律师提交的相关证据,并采纳了孔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终,顾女士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能够与女儿共同生活,李先生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顾女士作为孩子的母亲,与孩子的姥姥姥爷对于孔律师的帮助非常感激,对于孔律师的专业能力赞叹不已。

 

-法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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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根据双方父母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案代理律师

 

孔小佩,北京商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具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法院,具有多年司法审判经验。从事法律服务行业数十年,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纠纷等领域,曾荣获“金牌律师”,深受律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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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7-2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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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