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继续承租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其子女协商分割吗?——从一起房屋拆迁案例看“家庭协议”的效力

面对拆迁所带来的金钱与利益,相信大部分被拆迁人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愿意和亲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各类因拆迁补偿款分配而产生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纠纷,并不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有时候或许有一方略微退让,或者双方彼此相互理解体谅,就可以利益与亲情双双保全。
今天北京商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带您来看一起真实案例——从一起房屋拆迁案件来看“家庭协议”的效力。

一、
案件速览

二、

故姐妹二人与弟弟签订分割协议确认涉案房屋归弟弟所有,并由其弟弟向二人支付房屋补偿款,应视为家庭成员已对涉案房屋的归属 (承租权利) 达成一致,即该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视为二人处分自己的权利,故法院最终驳回原告郭家姐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本案中,涉案房屋原本是郭父承租的公房,其去世后,该房面临征收,就房屋承租人的变更及征收后的利益分配,郭家子女达成了分配协议,且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无论是父母子女之间,还是兄弟姐妹之间,遇到拆迁补偿分配时,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避免大动干戈伤了一家人的和气。但如果真的遇到了纠纷不可协商化解的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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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8-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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